隐含说明语句IMPLICIT语句IMPLICIT可以将程序中以某一字母开头的所有变量指定为所需类型。

例如: IMPLICIT INTEGER(A,C),REAL(1—K) 指定了以A与C字母开头的所有变量都是整型变量,以字母I至K开头的所有变量为实型变量。 类型说明语句和隐含说明语句只在本程序中有效他们必须放在程序单位所有可执行语句的前面,而IMPLICIT语句又必须在所有的类型说明语句的前面。

确定变量类型的三种方法中,类型说明语句的优先级最高,I-N规则的优先级最低。implicit none即设计任何和隐含说明语句无效,这个时候所有变量都要显式地人工声明,不能未声明就直接使用,有效地避免了可能的大量错误。(比如,你可以注意到implicit none后,I-N规则是无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