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1993年的时候。

1993年普宁撤县设市起由广东省直辖,广东省人民政府委托揭阳市代管。

1993年4月6日,撤销普宁县,设立普宁市(县级),以原普宁县的行政区域为普宁市的行政区域。经1993年土地详查和2000年广东省勘界,普宁市与周边县、市、区边界划定,全市土地面积为1620平方公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