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州于2000年建立地级市。

1979年,随县城关镇从随县划出,成立县级随州市,属襄樊市(今襄阳市)。1983年8月19日,国务院批准撤销随县,将襄樊市管辖的随县行政区域并入随州市(县级)。

1994年,除公检法和武警、部队仍属襄樊市管辖外,随州属省直管县级市。2000年,撤销省直辖县级随州市,设立地级随州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