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统招后分招”录取政策的设定就是将学生的分数利益最大化,同时兼顾录取的公平公正,保证考生的选优权。

考生在分数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可选择参加统招或分招。

符合分招条件的考生,填报了某一所高中学校统招志愿,但未被录取,可继续填报该校分招志愿,或填报其他学校的分招志愿。录取时,从高分到低分顺次录取,录满为止。

以昆区为例,想上包钢一中或包九中,统招未被录取,可以在分招时段再次填报包钢一中或包九中,如果排名在计划之外,可以考虑填报其他学校,这是合情合理的,不存在挤占分招指标一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