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有厅。各厅都为省政府组成部门,分别是:办公厅,教育厅,科技厅,公安厅,工信厅,民政厅,司法厅,财政厅,人社厅,自然资源厅,生态环境厅,住建厅,交通厅,水利厅,文旅厅,农业厅,商务厅,退役军人事务厅,应急厅,审计厅等,还有一些不称厅的厅级单位,如卫健委,发改委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