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重一大”最早源于1996年第十四届中央纪委第六次全会公报,对党员领导干部在政治纪律方面提出的四条要求的第二条纪律要求。“三重一大”,即:重大问题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投资决策、大额资金使用。 “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资金的使用,必须经集体讨论做出决定”的制度(简称“三重一大”制度) 。 两个责任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1.党委负主体责任2.纪委负监督责任,制定实施切实可行的责任追究制度。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