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视同缴费年限的认定,我国相关法律法规明确规定有以下几种情况。

一是实行社保交费制度前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和国企职工的工作年限,二是参加工作之前的依法服兵役的军龄时间,三是下乡知识青年返城前的下乡时间。只要能够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都可以作为连续工龄被认定为视同缴费年限,也就是视为已经实际交费不再进行补缴,和之后的实际缴纳社保年限阅样认定和对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