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为加强我省普通高校学校招生管理,规范我省普通高校学校招生工作,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在我省报名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的人员,除符合教育部有关报名外,其户籍,学籍还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才能在我省报名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