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保安员职业分为五个技能等级:五级/初级工(原初级保安员)、四级/中级工(原中级保安员)、三级/高级工(原高级保安员)、二级/技师(原保安师)、一级/高级技师(原高级保安师)。

《新版标准》对申报条件进行了比较大的调整,增加了普通高中、技工院校、职业院校毕业生的申报条件增补了军队武警部队退役人员及公安机关各类人员的申报条件,从而扩大了申报范围,有利于保安行业引进高素质人才。

《新版标准》还对各技能等级要掌握的功能模块进行了修改,对高级职称提出了适应新形势、新发展的技能要求,以更好的适应新时代保安事业发展对保安员提出的具备多种技能、适应多个岗位的新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