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人才应符合《南昌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目录》中a、b、c类人才的相应条件,并具备下列全职引进的条件之一:

1、在我市从事技术开发、技术服务及成果产业化,其人事、工资、社保关系或个人所得税汇缴在南昌市,且与南昌市企事业单位签订3年及以上劳动合同(聘用合同)的人才  

2、企业法定代表人

3、企业第一大股东

4、企业持股30%以上的股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