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民代表是由村民推荐选举产生的代表,大约每十个农户产生一名代表,代表村民参加村务活动的决策和监督工作。村民委员会是一九八三底到八四年初由原来的农村生产大队改变而来。村民委员会由有选举权的村民推荐造举产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