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是事业编制,根据目前的教师职称评定与聘任规定,评定与聘任是分开的。一般规定一个单位各级职称聘任数占有本单位在岗职工数有一定的比例。如果职称评定数大于聘任数,就会产生职称已评定但无法聘任的现象。职称已评定但未聘任人员,只能在本单位等待聘任。若有已聘任的老师死亡、退休、调出等,同级职称数出现空缺,待聘任人员可以补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