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未办理夜间施工作业证明的情况下禁止在晚22:00时至次日6:00时进行施工作业,禁止夜间违章施工。

二是办理夜间施工作业证明后,在进行夜间施工作业时,必须按照夜间施工作业证明内容进行施工作业,禁止进行与施工作业不符的施工行为,特别是禁止进行产生高噪声的施工作业。

三是尽量调整施工工艺和施工时间,减少夜间施工作业时间。

根据《西安市夜间建筑施工作业证明管理办法》要求和《西安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第二十七条、二十八条之规定,向生态环保新城分局申请了夜间施工备案,属正常施工。在此期间,不排除偶有建筑材料装卸作业,因西安市政府交通管理部门规定,大型载重车辆在夜间22:30时后方可进入三环以内行驶。

因夜间施工噪声具有即时性,建议投诉人如发现夜间违法施工行为,第一时间拨打生态环境新城分局24小时值班电话83295352,以便于执法人员及时赶赴现场进行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