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参加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 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5年

(2) 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4年

(3) 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2年

(4) 取得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1年

(5) 取得博士学位。

上述有关学历或学位,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学位)。

有关会计工作年限,是指报考人员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会计工作时间的总和,其截止日期为考试报名年度当年年底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