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0万月收入的话,应缴纳个人所得税97340元。

应纳税所得额=月度收入-5000元(起征点)-专项扣除(三险一金等)-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应纳税所得额=300000-5000=250000,应缴税额=250000*45%-15160=97340元。

2、30万如果是年收入的话,应缴纳44250元。

应纳税所得额=300000-60000=240000,应缴税额=240000*20%-3750=44250元。

扩展资料:

税改:

新个税法规定,自2018年10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纳税人的工资、薪金所得,先行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五千元以及专项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依照个人所得税税率表(综合所得适用)按月换算后计算缴纳税款,并不再扣除附加减除费用。

2018年6月19日,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审议,这是个税法自1980年出台以来第七次大修。

个税起征点由每月3500元提高至每月5000元(每年6万元)首次增加子女教育支出、继续教育支出、大病医疗支出、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等专项附加扣除优化调整税率结构,扩大较低档税率级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