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主权是国家的根本属性,它是指国家独立自主地处理其内外事务的统治权力,具有不可分割、不从属于外来意志和神圣不可侵犯的性质。

国家主权体现在三个方面:第一,对内最高权。

国家在国内行使最高统治权,包括立法、行政、司法各个方面,也包括国家的属地优越权和属人优越权。

第二,对外独立权。

国家在对他国的交往和国际关系中,不受任何外国意志的左右,独立自主地处理自己的内外事务,包括选择社会制度、确定国家形式和法律、制定对外政策等。

第三,自保权。

包括国家在遭受外来侵略和武力攻击时进行单独或集体反击的自卫权,以及为防止侵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