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元前356年和公元前350年,先后两次实行以"废井田、开阡陌,实行郡县制,奖励耕织和战斗,实行连坐之法"为主要内容的变法。商鞅变法从孝公六年(前356年)开始,到二十四年(前338年)逝世时结束,前后共持续进行了“十八年”(《战国策·秦一》),其间并有两次高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