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费是党员向党组织缴纳的用于党的事业和活动的经费。按时缴纳党费是每个党员的义务,也是必备的条件。

党员应该主动按月缴纳党费,特殊情况经组织批准可以一个季度缴纳一次,有病或者公干在外可以委托别人或者以邮寄方式缴纳。党费应用人民币缴纳,自愿多交数额较大的可以用存折股票等其他形式缴纳,多交一千元以上的部分全部上交中央。党费应该以职工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部分按照比例缴纳,农民学生以及无收入人群缴纳党费的数额0.2—1

元。

党费应该坚持统筹安排,量入为出,收支平衡,其使用应该向农村和基层倾斜。用于党员培训,党的宗旨宣传,表彰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党员,补助生活困难的党员,补助遭受严重自然灾害的党员和修缮因灾受损的基层教育基地。必须转款专用,不得挪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