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为280元。

特困供养人员、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孤儿和重度残疾人等特殊人群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部分,通过城乡医疗救助基金代缴,由县、市、区税务部门会同财政、医保、民政、残联、扶贫等部门组织落实其他救助对象由县、市、区根据财力给予适当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