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2年的文是:国务院关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1991]33号 一九九一年六月二十六日)和北京市劳动局关于企业职工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有关问题的通知(京劳险发字(1992)703号 1992年11月26日)

北京强制性规定必须缴纳社会保险的是北京市企业城镇劳动者养老保险规定(北京市XX令[96年第1号]) ,自1996年4月1日起实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