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2022年广州市社保缴费基数档次、标准

2017年广东省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53347元,月平均工资为4445.58元

2017年广州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98612元,月平均工资为8218元

广州市企业职工月最低工资标准为2100元。

广州市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

基本养老保险

参加企业基本养老保险的职工,缴费基数按照2017年广东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和2017年广东省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确定。缴费基数下限按照2017年广东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80020元/年)和城镇单位私营从业人员平均工资(53347元)的加权平均值的60%(3469元),缴费基数上限按照2017年广东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80020元)300%(20004元)。

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

参加企业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的职工,缴费基数按照2017年广州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98612元)确定。缴费基数下限按照2017年广州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98612元)的60%(4931元),缴费基数上限按照2017年广州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98612元)300%(24654元)。

工伤保险、失业保险

参加企业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的职工,缴费基数按照2017年广州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98612元)和广州市企业职工月最低工资标准(2100元)确定。缴费基数下限按照广州市企业职工月最低工资标准(2100元)确定,缴费基数上限按照2017年广州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98612元)300%(24654元)。

广州市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缴费比例

养老保险:公司缴14%,个人缴8%

失业保险:公司缴0.64%,个人缴0.2%

工伤保险:公司缴根据行业,个人不缴

生育保险:公司缴0.85%,个人不缴

医疗保险:公司缴7%,个人缴2%

补充大病:公司缴21.37元,个人不缴

补充残保金:公司缴54.44元,个人不缴。

广州市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缴费标准

广州市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缴费基数

基本养老保险

根据现行规定,五个社会保险险种中,个人需要缴费的有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在上下限范围内,用人单位按照职工本人上年度申报个税的工资薪金的月平均数,申报职工的缴费基数。就是说,如果个人缴费工资超过了上限或者低于下限,则按上限或下限作为缴费基数缴费。比如说,职工本人上年实际平均工资达21000元,超过了20004元,那么按20004元作为基数缴纳养老保险费。但21000元低于医保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四个险种的上限24654元,则按21000元作为基数缴纳上述四险社保费。

基本医疗保险

失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及退休延缴人员参加职工社会医疗保险的缴费基数为2017年度本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8218元的60%,即4931元。

广州市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缴费比例

养老保险:个人缴20%。

广州市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缴费标准

养老保险:20004*20%*12=48009.6元/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