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厕所改造资金补贴标准:

农村厕所改造资金实行国家、省、市、县四级资金统筹使用。目前,省级已下达资金为1567万元,其中:农村户厕改造资金为1400万元,新建公厕资金167万元,待中央、市级资金下达后继续用于今年的厕所改造工作,上级资金不足部分由县财政资金或整合资金承担,上级资金不得用于支付监理、验收等费用。

(一)补贴标准匡算:农村厕所改造按照“双瓮式”改造标准建设,每座按900元匡算,各乡镇在确保改建数量、标准的前提下,可根据实际调整补贴标准。

(二)资金拨付:为确保工作有序开展,先期由财政部门按照各乡镇的任务数所需资金的30%拨付到乡镇,剩余资金待县级验收合格后拨付。

(三)资金使用范围:中央下达资金部分用于农村户厕改造且只能用于农户改厕的地下部分,且需形成固定资产,剩余的中央资金用于新建农村公厕或改厕后的长效机制建设省、市、县资金主要用于户厕改造,为确保改厕率也可用于部分厕室屋顶搭建。采购剩余资金一并用于户厕改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