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总督是清雍正五年(1727年)雍正皇帝为浙江巡抚李卫特设之职位。其他时候均为闽浙总督,正式官衔为总督福建,浙江二处地方提督军务、粮饟、管理河道兼巡抚事,是清朝九位最高级的封疆大臣之一,总管福建、浙江的军民政务。 直隶总督,正式官衔为总督直隶等处地方提督军务、粮饟、管理河道兼巡抚事,是清朝九位最高级的封疆大臣之一,总管直隶、河南和山东的军民政务。而由于直隶省地处京畿要地,因此直隶总督被称为疆臣之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