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乐山市调整市中区等8个县(市、区)部分乡镇行政区划的批复》(川府民政〔2019〕20号)、《乐山市人民政府关于乐山市市中区通江街道等5个街道行政区划调整改革的批复》(乐府函复〔2019〕28号)批复同意,现将张公桥街街道等31个乡镇(街道)行政区划调整情况公告如下。

一、撤销张公桥街街道、泊水街街道和上河街街道,设立海棠街道,以原张公桥街街道、原泊水街街道和原上河街街道所属行政区域为海棠街道行政区域,海棠街道办事处驻油榨街31号(原上河街街道办事处驻地)。

二、撤销肖坝街道,设立绿心街道,将原肖坝街道和通江街道长征社区、道座庙社区及水口镇罗李坝村、张徐坝村所属行政区域划归绿心街道管辖,绿心街道办事处驻肖坝路222号(原肖坝街道办事处驻地)。

三、撤销柏杨街道,将其所属行政区域划归通江街道管辖。调整后,通江街道辖柏杨社区、茶坊社区、高墩子社区、牛咡桥社区、通江社区、岷河社区、敖坝社区、王河社区、乐达社区、蟠龙社区、檀木嘴村,通江街道办事处驻春华路南段700号(原柏杨街道办事处驻地)。

四、撤销全福镇,设立全福街道,将原全福镇和牟子镇翡翠社区、沟儿口村、马边河村、三桥村所属行政区域划归全福街道管辖,全福街道办事处驻裕民街451号(原全福镇人民政府驻地)。

五、撤销九峰镇和凌云乡,将其所属行政区域划归大佛街道管辖,大佛街道办事处驻九峰路390号(原九峰镇人民政府驻地)。

六、撤销车子镇,将其所属行政区域划归安谷镇管辖,安谷镇人民政府驻千禧街1号(原安谷镇人民政府驻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