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市发改委获悉,为进一步缓解市民就医(诊)停车矛盾,根据《湖北省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宜昌市中心人民医院(不含江南院区、坝区分院)、市第一人民医院、市第二人民医院(不含肿瘤院区)、市中医医院、三峡大学附属仁和医院停车场收费标准进行调整。

调整后,中小型汽车地面、地下(含立体机械车库)停车,2小时以内(含2小时)3元/辆,2小时以上每增加30分钟加收1元/辆,连续停车24小时最高不超过25元/辆。

中小型以上车辆以上述标准为基准按所占泊位数累计收取

对停车30分钟以内(含30分钟)的车辆和执行任务的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救灾抢险车、邮递车、环卫车、市政设施维护维修车、殡葬车及残疾人随身必备车辆免收停放服务费

新能源汽车停车2小时以内(含2小时)免收停放服务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