倡议书一般由标题、称呼、正文、结尾、落款五部分组成。

一、标题

倡议书标题一般由文种名单独组成,即在第一行正中用较大的字体写“倡议书”三个字。另外,标题还可以由倡议内容和文种名共同组成。如“把遗体交给医学界利用的倡议书”。

二、称呼

倡议书的称呼可依据倡议的对象而选用适当的称呼。如“广大的青少年朋友们”、“广大的妇女同胞们”等。有的倡议书也可不用称呼,而在正文中指出。

三、正文

倡议书的内容需包括写倡议书的背景原因和目的以及具体内容和要求这是正文的重点部分。倡议的具体内容一般是分条开列的,这样写往往清晰明确,一目了然。

四、结尾

结尾要表示倡议者的决心和希望或者写出某种建议。倡议书一般不在结尾写表示敬意或祝愿的话。

五、落款

落款即在右下方写明倡议者单位、集体或个人的名称或姓名,署上发倡议的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