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已获硕士学位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同等学力人员获得学士学位6年以上(含6年,从获得学士学位之日算起到在职博士研究生入学之日),同时修完硕士生学位课程。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标准。

4.有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5.考生持境外获得的学位证书报考,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资格审查时须提交认证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