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组:100米、立定跳远、1500米、推铅球(高中5公斤,初中3公斤)。

女子组:100米、立定跳远、800米、推铅球(高中4公斤,初中3公斤)。一录取1.团体:每组按总成绩录取前8名,按18、14、12、10、8、6、4、2计分。

2.个人项目:每组按四项总成绩分别录取男、女前10名优秀运动员。

3.单项达到二级运动员标准者奖励2分(计入团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