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是为进一步弘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作风,推进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建设节约型机关,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央有关规定制定。由中共中央、国务院于2013年11月18日印发实施。

《条例》并非只有十二条而是有十二章、六十五条组成,包括党政机关经费管理、国内差旅、因公临时出国(境)、公务接待、公务用车、会议活动、办公用房、资源节约、宣传教育、监督检查、责任追究等十二个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