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县管校聘中,学校聘任教师,聘期一般为三年,教育局聘任校长,任期一般为三至六年。“县管校聘”是指全体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和校长全部都实行县级政府统一管理,特别是统一定期强制流动到县域内的义务教育学校,从而将教师和校长从过去的某学校的“学校人”改变为县义务教育系统的“系统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