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高速公路属于山东省公安厅管理,省公安厅负责全省高速公路的交通安全管理和保畅通工作,对交通秩序管理、交通事故处理等交通安全行政执法及人员实行垂直管理,高速公路上发生的治安、刑事案件及应急事件的处置以属地管理为主。根据高速公路交通安全管理和执法工作需要设置相应管理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