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台州市人才公寓租赁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台人才领〔2017〕4号)中的申请入住对象。

申请人须与所在单位依法签订劳动(聘用)合同3年以上,申请人及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在台州市区范围内没有个人房产,且没有享受过房改、经济适用房政策以及人才购房补助资金。

符合《台州市人才公寓租赁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台人才领〔2017〕4号)中的申请入住对象。

申请人须与所在单位依法签订劳动(聘用)合同3年以上,申请人及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在台州市区范围内没有个人房产,且没有享受过房改、经济适用房政策以及人才购房补助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