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积极主动地协助主任开展工作,依法履行好各项职责,认真做好主任委托的各项工作。

二、按时出席县人大常委会会议和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认真参加各项议案和报告的审议,履行好表决权。

三、依法和其他组成人员联名提出议案。

四、抓好分管委室工作,做好分管委室工作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提高其业务水平。

五、根据主任会议的安排,组织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县人大代表进行视察、调查和执法检查。

六、按照分工范围,联系和指导好乡(镇)人大主席团的工作。

七、抓好挂钩联系工作。

八、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密切与人大代表、人民群众的联系。每年到基层进行调查研究的时间不少于三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