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平原来是一个重工业化的县级城市,由于社会的发展和经济的进步,兴平县在人口、经济总量、各项社会事业设施的进一步完善,使兴平达到了县级市的标准和条件,经过县委、市委、省委以及国务院的层层调查研究,分析论证,召开不同层次的会议研究,层层报送材料,最后经国务院批准,设立了兴平市,隶属咸阳市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