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士条例》是于2008年1月23日国务院第206次常务会议通过,自2008年5月12日起施行的条例法规。此条例共六章三十五条。 条例制定旨在维护护士的合法权益,规范护理行为,促进护理事业发展,保障医疗安全和人体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