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在我省道路上通行的车辆、行人、乘车人以及进行其他活动的人员,都必须遵守《条例》和本办法,服从交通警察的管理与指挥机关、军队、团体、企业、学校及其它组织,应当经常教育所属人员遵守《条例》和本办法任何人不得违反或指使、纵容、强迫他人违反《条例》和本办法本办法由各级公安机关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