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区1928年5月在全国苏区中最早颁布第一部《平债法》之后至1934年11月短短六年多时间里,先后颁布了《赣东北省苏维埃政府土地分配法》《信江苏维埃政府临时组织法》《赣东北特区婚姻规定》《赣东北特区苏维埃暂行刑律》等15部法律法规。

在司法实践中,实行公开审判制度、审判合议制、上诉制等法院民主化的审判制度在法律实施方面,实行“在苏维埃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的原则。其中的“巡回法庭”制度已相当先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