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南京市注册成立一年(365个日历天数)以上

2、企业从事研发及与之相关的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50%

3、企业拥有核心关键技术的自主知识产权

4、企业上年度受委托开展的研究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等技术性收入占企业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50%,且不少于5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