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城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进一步规范道路交通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就南通市区(崇川区、港闸区、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下同)摩托车禁行区域调整并通告如下:

一、二轮摩托车,禁行区域、时段为:市区长江中路以东、越江路—江海大道以南、通京大道—洪江东路—园林路以西、啬园路—长江南路以北形成的区域内(不含围成该区域的上述路段),全天24小时禁止外地、五县(市)、通州区及市区各专段号牌普通(轻便)二轮摩托车通行。

二、三轮摩托车,禁行区域、时段为:市区长江中路以东、越江路—江海大道以南、通富北路以西、啬园路—长江南路以北围成的区域内(不含围成该区域的上述路段),全天24小时禁止三轮摩托车通行其中正三轮载客摩托车全天24小时禁止在南通市区范围内通行。

三、南通市区各高架道路及跨线桥、地下隧道,全天24小时禁止各类摩托车通行。

本通告发布施行之前其它有关南通市区道路通行规定与本通告不一致的,以本通告为准本通告未作规定的,仍按原规定执行。本通告自2014年6月1日起施行。对违反上述规定的行为,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