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自营地是私有土地的一种表述。土地私有化是人类文明发展进程的产物,最早可追溯到人类发展史第一次农业革命的新石器时期。在新石器时代早期,人类已经学会栽培植物和畜养动物,不用靠狩猎和采集食物谋生。在过渡到文明之前,人类还是用刀耕火种的方法种植旱稻,但当田地的肥力耗尽时,就要迁移重建村庄。经常性的迁移无法实行土地私有制,土地所有权归村社掌握,村社长者尽量公平地将土地分配给家庭,由家庭一起劳动,然后按需分配产品。

当有些家庭改种植水稻时,情况于是发生了变化。天然水田的面积有限,只需由少数家庭单独经营,他们一年到头在水稻田里劳动,不再把田归还村庄重新分配。由于适合水稻的田地很少,原本平行主义的无阶级社会开始分裂,少数人成为土地所有者阶级,成为最早的自营地所有者。

在没有土地的农民被迫定期地向新的地方迁移,而种植水稻的农夫仍留在自营地上时,这一阶级分裂现象变得更为明显。战争也由于这种新型的经济受到影响,土地所有者阶级开始建造结构复杂的城堡以阻止抢劫和侵扰。同时致力于俘虏那些流民并将他们变成奴隶。早先的民主也由新发展起来的社会取代,新社会的顶端是国王,往下是王公贵族,他们拥有国王分给他们的土地,然后是占人口大多数的平民。最后,随着私有化财产成为提高自我的唯一手段,逐渐形成一系列新的社会准则。

二、

在“工业4.0”和“互联网+”等热门概念的影响下,传统农企向工业自动化、网络信息化升级转型

同时也涌现出一大批创新型农业企业,其中具有代表性的是由南方联合农业发展(深圳)有限公司创立的自营地(农村土地经营权)交易平台。

国家有关部门为提高农村居民生活水平和应对农村耕地面积逐渐减少的现象,出台一系列政策措施鼓励农业发展,提出以农村土地集体所有为前提的三权分置指导思想,即形成农村耕地的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的流转格局,因此自营地概念是以农村土地集体所有为前提所展开的承包权、经营权的转让或转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