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宏观调控应遵循下列基本原则:

(1)宏观间接调控原则。

这一原则要求实现三个方面的转变:

①由直接管理为主转向间接管理为主。

②由微观管理为主转向宏观管理为主。

③由管项目审批、管钱、管物转向搞规划、协调、监督和服务。

(2)计划指导原则。

以经济为基础,抓好社会经济发展的预测,确定国民经济发展的方向和重大战略,及时为微观经济决策和政府制定政策提供信息。

通过信息交流、计划发布等方法,为微观经济决策和政府制定政策提供重要依据,保证国民经济健康、持续发展。

(3)集中和重点性原则。

宏观调控要着重控制国民经济中的重点部门和关系国计民生的部门、产业,如农业,交通、能源和重工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