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大多数人,简单地说就是持有效票进站,无不文明行为,不携带危险品进站。详细的要参阅《南京地铁乘客乘坐须知》: 一、为保障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与秩序,维护乘客合法权益,依据《南京市轨道交通管理办法》,制定本乘客守则(以下简称守则)。 二、凡进入轨道交通车站(含出入口、通道)者均应仔细阅读并遵守本守册。 三、乘客应当持有效车票乘客。越站乘车的,出站时应补缴超过部分票款。超时乘车的,出站时按全程最高票价补缴票款。无票持无效车票乘车时,由轨道交通运营单位按全程票价补收票款,并可加收全程票价4倍票款。 四、一名成年乘客可免费携带一名身高不足1.1米的儿童乘客,超过一名的,按超过人数购票。学龄前儿童不得单独乘车。 五、乘客携带的物品重量不得超过15千克,长、宽、高之和不得超过1.8米,体积不得大于0.15立方米。 六、按照国家或本市的有关规定。离休干部、革命伤残军人及盲人可免费乘坐轨道交通线路,持有并使用有效的南京“金陵通”学生卡(一卡通学生卡)的中小学生享受5折票价的优惠,上述人员应在购票、乘车或运营单位有关人员要求时出示有效证件。 七、赤脚、赤膊、油污一裤者、醉酒肇事者、烈性病传染者、精神病患者及健康状况危及他人安全者不得进站上车。 八、禁止乘客携带易燃、易爆、有毒、有放射性、腐蚀性危险品和有严重异味、无包装易碎、尖锐的物品进站乘车。 九、乘客进入地铁车站和乘坐列车时,禁止下列行为: (一)吸烟、随地吐痰、便溺、乱吐口香糖渣、乱扔果皮、纸屑及杂物(二)携带猫、狗等动物和危及运营的飞行动物 (三)涂写、刻画或者擅自张贴 (四)擅自设摊或者从事销售活动 (五)讨乞、卖艺、躺卧 (六)在车站出入口或付费区内逗留,阻塞行人通道。 十、乘客应当正确使用轨道交通车站的自动扶梯、自动售检票机及其他有关设施、设备。因乘客原因造成损坏的,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十一、乘客须在安全线内按序侯车,文明乘车,自觉维护站内和列车秩序。主动让老、幼、病、残、孕妇及怀抱婴儿者优先上车,并为其让座。 十二、乘客上下车时,应留意列车与站台间的空隙,当列车关门的提示警铃鸣响时,应停止上下车乘车时应远离车门,不得用手拉开车门。 十三、列车到达终点站或因列车故障等原因清客时,乘客应服从指挥全部下车,不得擅自乘车传线或进入库线,以免发生意外。 十四、车站或列车发生意外情况,乘客应保持冷静,在工作人员的指挥或广播的提示下,有序疏散。 十五、乘客对轨道交通运营单位的意见或建议,可向各车站值班站长或通过服务热线提供。 十六、乘客违反《南京市轨道交通管理办法》的,按照该办法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本守则与该办法发生冲突的,以该办法为准。 十七、本守则由南京地下铁道有限责任公司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