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对港口的岸线、陆域、水域实施行政管理。

2、拟订港航发展总体规划及行业规划、发展政策并组织实施监督管理港口建设经营、岸线及港口引航工作。

3、负责港口及港口公用基础设施的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对港口经营秩序、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实施监督对港口及港口公用基础设施建设市场秩序进行监管。

4、负责港航行业行政执法、港航有关规费征收和代征工作 监督管理水路运输经营工作负责海上旅游行业管理。

7、承办市交通运输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