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普应当在解除合同时一次性结清工资。工资是用人单位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劳动合同的约定,以各种形式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报酬。

根据劳动部《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和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工资等有关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渝人社发〔2015〕217号)规定,新普劳动者依法解除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在办结解除合同手续时一次性结清工资,工资应当支付到离职之日止。

劳动部《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工资等有关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渝人社发〔2015〕217号 三、关于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时的工资支付问题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应当在办结解除劳动关系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手续时,一次性付清劳动者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