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第一部刑法的颁布时间是1979年7月1日,由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现行的刑法是在1997年3月14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修订、1997年3月1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八十三号公布 、自1997年10月1日起施行的《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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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发展的主要成果刑法立法是20年来我国立法活动当中最积极、最活跃的领域。

1997年全面修订刑法后,刑法立法的脚步并没有因此而停止,而是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适应实践的需要,不断在修改完善,修改频度积极活跃,成果丰硕。

全国人大常委会先后通过了1个单行刑法,9个刑法修正案,13个有关刑法的法律解释,对刑法作出了进一步的修改、补充和解释。

此外,全国人大常委会还通过清理法律,在关于修改部分法律的决定中,对刑法个别条文作了修改。

经初步统计,截至2015年8月29日《刑法修正案(九)》通过,全国人大常委会对1997年刑法的110个条文作了修改,新增加39条,删去1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