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经济带其他含义

重大国家战略发展区域

长江经济带(Yangtze River Economic Belt)覆盖上海、江苏、浙江、安徽、江西、湖北、湖南、重庆、四川、云南、贵州等11个省市,面积约205.23万平方公里,占全国的21.4%,人口和生产总值均超过全国的40%。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是关系国家发展全局的重大战略,对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具有重要意义。

长江经济带横跨中国东中西三大区域,是中央重点实施的“三大战略”之一,是具有全球影响力的内河经济带、东中西互动合作的协调发展带、沿海沿江沿边全面推进的对内对外开放带,也是生态文明建设的先行示范带。

2016年9月,《长江经济带发展规划纲要》正式印发,确立了长江经济带“一轴、两翼、三极、多点”的发展新格局: “一轴”是以长江黄金水道为依托,推动经济由沿海溯江而上梯度发展“两翼”分别指沪瑞和沪蓉南北两大运输通道,这是长江经济带的发展基础“三极”指的是长江三角洲城市群、长江中游城市群和成渝城市群,充分发挥中心城市的辐射作用,打造长江经济带的三大增长极“多点”是指发挥三大城市群以外地级城市的支撑作用。

2018年1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明确要求充分发挥长江经济带横跨东中西三大板块的区位优势,以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为导向,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引领,依托长江黄金水道,推动长江上中下游地区协调发展和沿江地区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