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第三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有宗教信奉自由。

任何国度构造、社会集体和个人不得强制国民信奉宗教可能不信奉宗教,不得小看信奉宗教的国民和不信奉宗教的国民。

国度掩护正常的宗教运动。任何人不得操作宗教举办粉碎社会秩序、侵害国民身材康健、故障国度教诲制度的运动。

宗教集体和宗教事宜不受外国权势的支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