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具有我市城乡居民户籍、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生)未满60周岁,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不属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城乡居民,在本人户籍所在地参保并按年缴纳保费。

二、集中征缴时间

2022年4月15日-2022年6月25日

三、缴费标准

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应当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缴费标准全市统一为每人每年200元(补贴30元)、300元(补贴45元)、400元(补贴60元)、500元(补贴75元)、600元(补贴80元)、800元(补贴90元)、1000元(补贴100元)、1500元(补贴150元)、2000元(补贴200元)、3000元(补贴300元)十个档次,参保人自主选择缴费档次,政府对参保人员的缴费给予补贴,财政补贴计入个人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