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监督听证会主要是公民对国家机关面对面的监督,参与听证会主要是对于相关国家机关在决策的执行上提意见和建议。

2、而社会听证制度是对于决策机关的拟定决策提意见和建议,是决策更加完善。监督有责怪的意思,而决策没有责怪的意思。监督的是决策的制定,社会听证制度是决策的制定。

3、在听证会上,公民充分发表意见、提出建议,可以帮助决策机关发现拟定的决策方案存在哪些问题,并加以修正、完善。听证于民是为了决策于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