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高校录取体制和程序都未改变,考生按统考成绩、必测科目等级要求和高校选测等级要求自主填报志愿省教育考试院依据各高校招生计划数和考生志愿,按照语文、数学、外语三门总分和高校选测等级要求,向高校投档并加强监督高校按照招生章程,综合考察考生的统考科目成绩、学业水平测试等级和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 调整一:2009年将附加题40分计入总分,投档分和特征分合二为一 [解读] 2008年的高考成绩单上,既有特征分又有投档分。等征分是考生语数外三门一成绩的总分